碗中有乾坤

文章选读之八

刊于中国《读者》杂志2009年第14期

(出版于2009年7月(下)

[顾应钧摘自中国青年出版社《没有选择的选择》一书]

碗中有乾坤

尤今

问问一个有趣的问题:

“如果桌上有只白斩鸡,那么,皮滑肉嫩的鸡腿谁吃?”

朋友当中,百分之百会给予我同样的答案:“当然是给孩子吃啦!”

根据华人的传统观念,孩子是家中的小皇帝,最好的、最香的、最可口的,通通通通都得给他,都得让他。

遗憾的是:大家都没有想到,这样做,就等于是把一种全然错误的概念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传达给孩子,让他以为他能够为所欲为地呼风唤雨;长辈呢,就该事事让步、时时让路。

曾看过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:

一名母亲和八岁的儿子坐在一块儿用餐,孩子将自己所不喜欢的食物当成垃圾,毫不客气地甩到母亲盘子里;然后,叉子一伸,大模大样地从母亲那儿将他喜欢的食物取过来,毫不顾及母亲的感受。至于母亲呢,笑眯眯地任由他去。她像是绚丽的“棉花糖”,孩子任性地把她搓来捏去,她狼狈地失去了自己的“形状”,心里却还兀自甜着、甜着……

有个故事,已老得掉渣,可是,说的人和听的人都没有从故事中得到应有的启示。

故事中的妈妈,在孩子很小的时候,便刻意告诉孩子,她不爱吃鱼肉,只爱啃鱼头,结果,孩子欢欢喜喜地把嫩嫩滑滑的鱼肉吃个精精光光,妈妈呢,永远只能吮吮那多刺无肉的鱼头。孩子长大后,误以为妈妈真的喜欢吃鱼头,便永远以鱼头去圆妈妈无欢的梦。妈妈那则白色的谎言,他们听不懂。

另一种情况是:他们知道妈妈也爱鱼肉,但是,自小养成那种“老子天下第一”的心态,早已无从也无法纠正了,满足自己的欲望才是最为重要的,爸爸妈妈喜欢吃什么,管它!

其实,就我认为:身为母亲的,如果喜欢吃鱼肉,就应该大大方方地与孩子一块儿享受那雪白嫩滑的鱼肉,倘若那天鱼大,大家便多吃一点;那天鱼小,大家就少吃一点,这才算是真正的“有难同当、有福同享”嘛!又何必自我委屈地隐瞒事实、自我虐待地啃食那“刺多肉少、弃之可惜”的鱼头!(当然,真正嗜食鱼头者又另当别论!)说到“有难同当”,我就不由得想起发生于非洲的一则小故事。有个村庄,发生饥荒,饿殍遍地。一名母亲,决定带着三个稚龄孩子穿越茂密的森林,到另一个村庄去投奔她的亲戚。很不幸地,在幽深广袤的森林迷路了,不出几天,母子三人随身携带的干粮吃罄了。呼天,天不应;叫地,地不灵;正发愁时,发现了一棵树,树上长着浆果。母亲把浆果采了,让三个孩子吃;可是,自己死忍饥火,半颗都不碰,最后,活活饿死了。三个孩子靠着那袋浆果,又维持了几天。浆果吃完后,有两个不支倒下,最终获救的只有一个。故事传开后,人人歌颂母爱伟大,可我却觉得那母亲很不智。“留得青山在,不怕没柴烧”,倘若她当时够理性地与稚龄孩子分吃那袋浆果,也许不久后便会在丛林里找到第二棵、第三棵、第四棵、无数、无数棵浆果树,这样一来,母子四人都能活命了。尔今,只因为母亲有感性,没理性,两个孩子便白白牺牲了。

由此可见,愚忠固然不行,愚爱也是万万不行的。

九十年代初期,我到捷克旅行,有个真实的小故事,很深很深地触动了我的心。

当时,这个封闭多年的国家刚刚开放,物资匮乏,所有外来的物品价格不菲,而香蕉,正是昂贵的舶来品;买一整束香蕉,是令人咋舌的豪举,因此,水果摊子上的香蕉,不是成束成束地出售的,而是拆散成一根一根地摆卖的。

这个动人的故事,就是当地人告诉我的。有一回,他袋有余钱,决定买根香蕉给年过八旬的老妈妈解解馋。老妈妈看到那根黄澄澄宛若金条一般的香蕉,双眼立刻绽放出快乐的亮光;然而,看着、摸着,终究不舍得吃,趁儿子不注意,悄悄地藏了起来。傍晚,孙子放学回来,她才一脸喜色地拿出来,给他。孙儿看到这条宛若天上弯月的香蕉,两眼倏地射出兴奋的光芒;他看着、摸着,竟也不舍得吃,静静地把它藏了起来。天亮时,在工厂轮值夜班的母亲回来了,他才满脸得色地拿出来,给她。母亲看到这条好似金铸珍品般的香蕉,双眸霎时流出了温柔的笑意;看着、摸着,无论如何也不舍得吃。等到辛劳的丈夫回家后,她才献宝也似地将香蕉拿给他。一家之主看到这香蕉经过“九曲十三弯”后,又回到自己手上来,眼泪不由得就涌上了眼眶。原本经已熟透的香蕉,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折腾后,早已变得十分糜软了。结果呢,一家之主拿了一把刀子,将它切成几片,全家老幼分着来吃。

触动我的,是故事里“敬老”的概念和“分享”的哲学。感动我的,是好像强力胶一般把家庭成员粘在一起那份浓浓的爱。

在我的家庭里,老者永远排第一。最好的、最香的、最可口的,永远先给他们;其次,才是我们夫妻俩;再次,才是孩子。

想想看,处于风烛残年的老人,人生道路已经走了大半,我们还不该好好地让他们颐养天年,尽情享受口腹之欲吗?至于我们自己,天天为生活拚搏,劳神费心,还不该好好地宠宠自己吗?孩子年纪小,前头的路,很长很长,要吃香喝辣,机会多的是,可为什么现在就把最好的、最香的、最可口的给他们?在饮食这一码事上,我坚守一大原则。

如果我请亲爱的爸爸妈妈来家里共用晚餐,我一定会烹煮他们最爱吃的菜肴;如果我带他们上餐馆去,我也总会把桌上最好的东西先放进他们的碗里;其他的才轮到我和孩子们分着吃。

回想昔日,我的父母亲,在那遥远的年代里,不也正是这样对待我祖辈的吗?胖胖的父亲总殷切地把好鱼好肉朝白发爷爷的碗里搁,把那个白底描着蓝色花纹的饭碗塞得满满满满的,白发爷爷露齿而笑的画面,一直是我童年很温馨的记忆。

“长幼有序”这样一种美好已极的伦常关系,必须通过现实生活里大大小小的事件具体呈现,切切实实地渗透入生活里的每一个细节去,也只有这样,这个优良的传统价值观才能一代接一代地传递下去。

倘若没有其他长辈与我们一起用餐,我便是餐桌上“最高的权威”。

家里常常出现这样的局面:

桌上有鸡(或炸得金黄脆亮、或蒸得皮嫩肉滑),两只鸡腿,自炫自得地闪着碎钻似的油光。稚龄的孩子,手中拿着叉子,仰着头,问道:

“妈妈,谁吃鸡腿?”

我一面把鸡腿扯下来,一面应道:

“上一回,是你和弟弟吃;这一回,轮到我与你爸爸吃。”

说毕,快乐地把肥嫩的鸡腿分别放到自己和枕边人的盘子里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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